黑龙江省燃气协会成立于2024年3月1日。是由燃气经营企业、技术研究院、高校、设计咨询、产品生产企业及涉及燃气业务的相关单位自愿发起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社会组织。是在黑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指导和登记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协会设立8个工作机构,包括秘书处、财务部、燃气专家委员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燃气培训工作委员会、燃气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液化石油气管理专业委员会、燃气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委员会。
黑龙江省燃气协会的宗旨:坚持政治属性,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人民至上,敦促安全生产。围绕双碳目标下天然气产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研究城镇燃气行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及政策法规。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反映会员单位愿望,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间横向联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发挥政府部门与企业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大安全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推广力度,促进我省燃气事业的发展,按照自我监管、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活动。
黑龙江省燃气协会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燃气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企业诉求,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燃气行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动燃气行业科技创新、促进安全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行业公平竞争、促进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燃气协会将携手会员单位,开拓奋进、追求卓越,为黑龙江省燃气行业改革创新、促进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燃气协会成立于2024年3月1日,是在黑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指导和登记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协会秉承坚持政治属性、坚持人民至上、敦促安全生产、履行法定职责的宗旨,以最坚定的工作信念和最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热忱欢迎广大燃气经营企业、技术研究院、高校、设计咨询、产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燃气业务的相关单位加入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