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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

江苏昆山一住户家中燃气发生闪爆,官方通报:无人员伤亡

更新时间:2024-09-20 16:57:42 点击次数:138 次

  9月18日22时许,我镇横泾路599号一小区住户家中燃气发生闪爆,消防等救援力量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现场无人员伤亡。闪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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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密闭空间中的燃气浓度达到5%-15%的时候,燃气遇到明火便会发生爆炸,而当燃气燃烧不充分时,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如果使用燃气的居民经常门窗紧闭,如果发生燃气泄漏,燃气不易散去,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跟大家分享一下“安全用气七不准”,大家务必牢记心中,在日常生活中也一定要做到才行。

  燃气安全七不准

  一不准。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备和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

  二不准。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安装在暗室内,如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

  三不准。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一旦漏气,燃气浓度过高时,房间由于氧气不足会使人窒息,遇火星还会导致爆炸燃烧。

  四不准。不准在燃气管道上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

  五不准。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

  六不准。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七不准。不准在天然气管线上建造房屋和临时建筑。因为管线上建造房屋或乱搭棚舍堆放杂物、垃圾等会压坏管线,不便于排查,容易造成漏气。


黑龙江省燃气协会成立于2024年3月1日,是在黑龙江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业务指导和登记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

协会秉承坚持政治属性、坚持人民至上、敦促安全生产、履行法定职责的宗旨,以最坚定的工作信念和最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热忱欢迎广大燃气经营企业、技术研究院、高校、设计咨询、产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燃气业务的相关单位加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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